智慧旅游政务省地一体化协同平台等保测评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0-05-28 来源: 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智慧旅游政务省地一体化协同平台等保测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智慧旅游政务省地一体化协同平台等保测评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伍万陆仟陆佰元(¥566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平台简介:智慧旅游政务省地一体化协同平台主要针对九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管理部门政务协同存在的问题,围绕全省旅游系统的协同办公需求,建立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政务协同平台,包括OA系统和公文交换系统。
2.平台部署环境:数字福建政务云平台。
3.平台建设规模:合同金额268万元。
4.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智慧旅游政务省地一体化协同平台提供一站式等保测评服务。
5.根据《智慧旅游政务省地一体化协同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本等保测评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5.66万元(含税价)。
(二)项目要求:
根据公安部印发《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标准规范要求,拟按照等级保护二级基本要求(具体以等级保护定级评审意见为准),提供相应咨询服务,开展差距分析、整改加固等工作,并通过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等保测评。
(三)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日内按比选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评测工作、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成交单位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的服务费。完成验收且成交单位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服务费。
2.项目服务:
(1)等级保护安全咨询服务
为信息系统提供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安全需求分析、措施设计、安全加固、制度编写辅助等安全服务工作。
(2)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并为被测系统提供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合格报告。
(3)备案服务
协助整理备案材料,并提交福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完成备案,拿到备案证明。
(4)为保障整体服务质量便于项目管理,本次等保咨询服务须提供等级保护综合管理工具进行服务过程管理,对等级保护安全服务中的资产管理、定级备案、差距评估、测评方面的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并提供与主机系统安全有关的系统基础软件安全、数据库软件安全、中间件软件安全、安全防护软件安全、系统应用软件安全等各项安全漏洞记录模块,在主机系统安全相关的界面上展示安全漏洞总体趋势、安全漏洞整改工作总体情况以及安全风险工作维护事件记录。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述
(1)经评审将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认中标候选人。
(2)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或比选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认。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下列至少一项国内信息安全权威测评认证机构发布的有效的安全服务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
2)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
3)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
4)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
5)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支撑单位
5.国家认可的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等级保护综合管理工具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包含封面页、检测机构资质页、报告概要及测试结论)复印件,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并提供功能截图。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7)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提供1份报价表(格式自拟),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0年5月12日9: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4室处(地址:福州市白马中路25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15659771116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