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峡演艺中心项目(变配电电力工程)监理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0-05-28 来源: 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福建省海峡演艺中心项目(变配电电力工程)监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海峡演艺中心项目(变配电电力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玖万肆仟叁佰叁拾玖元(¥94339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白马北路。
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5279842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海峡演艺中心项目(变配电电力工程),从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作、安全和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各方等进行工程监理。
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取费标准下浮30%计取,以工程费4804656元为计费额,本施工监理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4339元(含税价)。
(二)项目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并顺利送电。
(三)时间要求: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楼7层)报名并购买施工图纸,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根据投标报价,以中标价为监理合同价,包干不予调整。无预付款,监理费进度款支付如下:1、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总监理费的20%;2、工程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后支付合同总监理费的40%;3、项目完成正式送电并工程资料整理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同总监理费的80%,4、待财政部门或第三方审核部门审定后,一次性付清监理费余款。
2.项目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正式验收通过送电,且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完毕(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述
(1)经评审将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认中标候选人。
(2)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用于本工程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高于甲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甲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高于乙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或谈判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认。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不低于乙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电力工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7)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提供1份报价表(格式自拟),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0年4月10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414处(地址:福州市白马中路2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87118152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