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旅游文化法制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正文

《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四月起施行

时间:2020-05-28 来源: 作者: 

  为规范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送办出境团体旅游签证工作,加强对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的管理,进一步便利出境旅游组团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共14条,对签证专办员卡、签证专办员管理服务系统、签证专办员卡和签证专办员管理制度,签证专办员卡的申领、换发或者补领,以及正确使用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

  《规定》指出,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王洋)

友情链接: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免责声明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旅游文化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旅游文化法制网 lywhfa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30560号-26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