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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省歌舞剧院康琦同志为2020年全省劳动模范的公示

时间:2020-05-28 来源: 作者: 

  根据《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甘肃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名额分配和推荐条件要求,经甘肃演艺集团党委推荐、省文旅厅研究、省评选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各单位和社会监督。

  一、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康琦,女,汉族,199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甘肃省歌舞剧院三级舞蹈演员,拟推荐为2020年全省劳动模范。

  二、简要事迹

  康琦同志为中国经典民族舞剧《丝路花雨》第二十一位“英娘”扮演者,在大型民族舞剧《彩虹之路》中饰演“匈奴女”,在两岸跨界歌舞剧《女神•西王母》中饰演“青鸟”“七仙女”;大型游走式沉浸体验演艺项目《乐动敦煌》中“饰演”飞天;主题歌舞《相约千年·魅力丝路文化行》演出中饰演“纱女”等角色。曾先后多次代表国家,赴美国、英国、法国、丹麦、瑞典、朝鲜、日本、韩国、澳洲、新加坡、乌克兰、匈牙利、捷克、俄罗斯、以色列、意大利、雅典、澳大利亚、泰国等世界各地出访演出,为宣传甘肃、弘扬民族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康琦同志曾荣获第二届甘肃舞蹈“飞天奖”大赛独舞及群舞金奖,2011年12月28日表演的《荷花赋》荣获第二届甘肃舞蹈“飞天奖”大赛独双三作品银奖,2014年度被甘肃省文化厅评为省直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2017年6月在第十三届青春中国——甘肃省青少年才艺大赛甘肃总决赛舞蹈比赛荣获一等奖,2018年6月在第十四届青春中国——甘肃省青少年才艺大赛甘肃总决赛舞蹈比赛荣获一等奖,2018年12月18日表演的作品《采撷》荣获甘肃省舞蹈大赛单双三人舞表演一等奖,2019年5月23日在中国经典舞剧《丝路花雨》40年创演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甘肃省委宣传部授予“优秀传承个人”荣誉,舞剧《丝路花雨》编创演团队获得改革开放40周年感动甘肃人物“陇人骄子”奖。曾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

  公示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省文旅厅人事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931-8826058

  电子邮件:109349754@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725室

  邮 编:730000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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