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旅游文化法制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互动交流 >正文

乡村文旅发展要响应新消费、适应新人群

时间:2022-06-19 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乡村文旅已经成为我国文旅行业中发展最快、潜力最大、带动性最强、受益面最广的领域,来乡村旅游的人数和乡村旅游收入年均增幅明显。但是占据全国旅游资源70%的乡村,吸引游客的人数与人均消费额度却不能与资源占比成正比,乡村文旅消费还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可挖掘。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的新一轮投资、建设拉动下,乡村文旅正在迎来一次提质换挡的新机遇。

  然而,在乡村发展旅游,不能简单地走传统景区和度假区旅游的发展路径,要避免把乡村作为景区、度假区类型的旅游产品去开发,要避免乡村旅游模式的同质化。面对新时代新需求,乡村旅游应结合乡村的生态资源禀赋、文化资源禀赋等核心优势,为游客提供乡村美好生活方式的休闲新体验。

  乡村旅游要重视“文”与“旅”的深度融合。西方文化发源于城市,而中国文化根植于乡村,只有对乡村作为中华文化载体定位的重新认知,才能使乡村旅游变得多元而有活力。当前,从乡村文旅的消费数据来看,文化体验占比超过50%,侧面证明乡村的文化优势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文旅要素。而乡村文旅中的“文”,不仅是乡村原本就已经存在的原生态民俗民风,还需要更多对传统文化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新发展后的“文”。而文旅融合中的“旅”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旅游业态,而是需要响应新群体的消费需求的文旅新业态。

  因此,乡村文旅的形式将从简单的采摘、农家乐、单业态民宿等低质低价游产品,升级为科技农业体验、文化研学、民宿集群、田园露营地等品质游产品,更加注重休闲中的交互体验与社交属性。

  在一系列乡村振兴政策的激励下,同时又叠加了疫情等因素影响,城市游客的出行半径正在缩小,周边乡村游正在成为大多数城市人的出行习惯。乡村文旅如何满足城市中等收入人群的消费习惯,满足“95后”人群的休闲消费喜好,响应文旅消费新趋势,将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乡村文旅解决乡村美好生活方式的新供给,打造“小而美”的花园式村落和体验式业态集群,在乡村片区形成“留得住”的沉浸式美好生活体验区,一方面通过机制创新,依托文旅的发展带动集体经济壮大,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通过业态导入、技能培训、社区营造,不断提升农民的人文素养和技能水平,真正地让乡村文旅带动当地老百姓走上致富路,让城市游客在乡野实现田园梦。

  

  


原文链接:http://wlt.hlj.gov.cn/home/detail/id/308685/type/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旅游文化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旅游文化法制网 lywhfa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30560号-26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