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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第二批旅游市场典型指导案例

时间:2022-06-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着力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坚决持续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全区正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再次发布部分典型指导案例,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同时希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借鉴学习、不断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各旅游企业引以为戒、规范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醒广大老年游客,报名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学会甄别旅游会销、旅居养老、预存旅游团款、预付卡、会员费、艺术品投资等活动背后的陷阱。在旅游过程中要理性消费,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不要轻易相信导购的“洗脑式”宣讲,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要注意保存视频、录音、聊天记录、合同、购物凭据等证据,以便维权。

  案例一

  关键词: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吴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检查中发现,宁夏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游客参加吴忠一日游活动中,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宁夏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词: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处理游客与宁夏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之间的退费纠纷时,该旅行社无法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事实。

  宁夏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了罚款10000元,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hhlyt.nx.gov.cn/content_t.jsp?id=5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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