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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时间:2023-11-08 来源: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具有上海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积极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我局于近期起草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此项工作已列入2023年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的原则起草。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共三章,十九条。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社会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期30天。

  公示期意见反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电话:23118217

  电子邮箱:shfydoc@163.com

  

  附件: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023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hlyj.sh.gov.cn/jqxxgk/20230807/583afd5f17234166a938b37172f1b2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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