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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物局关于法国公议局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4-06-03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关于呈报法国公议局旧址修缮方案的函》收悉。我局组织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方案论证。经研究,现对所报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法国公议局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鉴于该文物建筑价值极高,为更好保证文物修复效果,应进一步完善各专业的相关修缮范围及工程重点难点,方案表达应层次清晰,重点突出,技术深度充分。

  (二)在解决结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应重点修缮外檐水刷石、门窗、大理石、线路、设备用房等部位,进一步明确技术深度要求,做好试验样板。

  (三)对现状布展情况进行勘察梳理,评估对文物影响情况并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针对现状影响和未来使用需求,应提出明确设计要求,各类措施及使用需求应严格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和可识别原则,不得改变文物原状。

  (四)统筹考虑并完善文物建筑、结构、装修和展陈相关的机电条件预留和机电方案设计。

  三、请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办核准后方可实施。正式开工前,请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安全方案。施工过程中你办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竣工初验等工作,并在工程竣工一年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向我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竣工终验工作。

  此复。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hly.tj.gov.cn/ZWGKYXXGK1640/zcwj09271/WLJZCWJ09274/202405/t20240531_6639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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