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12家营地为第二批省级自驾车旅游营地的公告
时间:2024-10-11 来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按照《自驾车旅游营地建设规范》(DB 63/T1724-2018)相关要求,经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相关程序完成资料审核、实地查验、专家评审、厅务会审议并于2024年9月28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2家营地为第二批省级自驾车旅游营地,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一、西宁市(2家)
1、西宁市和园生态院子营地
2、湟源县大黑沟阳光部落自驾车旅游营地
二、海东市(4家)
1、互助县立春生态旅游自驾车营地
2、化隆县岗山自驾车旅游营地
3、乐都区宏润庄园自驾车旅游营地
4、循化县伊隆自驾车旅游营地
三、海南州(1家)
1、共和县阿客敦巴˙九曲里自驾车旅游营地
四、海北州(5家)
1、青海湖同宝山自驾车旅游营地
2、门源县麻当水岸人家自驾车旅游营地
3、门源县千诺星空生态旅游牧场营地
4、祁连县绿野文化生态旅游基地阿柔部落寻鹿山庄营地
5、祁连县默勒镇仙境牧场自驾车旅游营地
特此公告。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hlyt.qinghai.gov.cn/tzgg/233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