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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与伊朗国家艺术科学院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

时间:2024-12-02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28日,中国艺术研究院与伊朗国家艺术科学院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继2009年、2017年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之后,第三次开启两国艺术机构合作之旅。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周庆富,伊朗国家艺术科学院院长马吉德·沙赫侯塞尼出席签约仪式并签署合作备忘录。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王洪俊、副院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李树峰,伊朗国家艺术科学院常务委员阿布都哈米德·嘎德里扬,常务委员、传统艺术与手工艺系主任穆罕默德·阿里·拉贾比,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公使欧拉马伊、文化参赞伊朗扎德、公共关系官员埃米尔·曼苏里,及其他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和伊朗驻华大使馆的嘉宾代表出席仪式观礼。签约仪式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齐永刚主持。

  

  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周庆富(右三)、伊朗国家艺术科学院院长马吉德·沙赫侯塞尼(左三)、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王洪俊(右二)、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李树峰(右一)、伊朗驻华大使馆公使欧拉马伊(左二)、伊朗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伊朗扎德(左一)出席签约仪式

  

  伊朗代表团成员与我院学者座谈

  签约仪式后,伊朗国家艺术科学院代表团成员参观了艺术与文献馆展览,并与研究生院师生就中伊艺术、影视、美术创作等方面开展了座谈。双方表示,本次活动将为双方搭建起一座坚实的桥梁,不仅会促进两国艺术事业的蓬勃发展,更将让两国人民通过艺术纽带增进彼此的了解与友谊。

  

  

  


原文链接:https://www.mct.gov.cn/whzx/zsdw/zgysyjy/202412/t20241202_956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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