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9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3-03 来源: 作者:
(A类)
粤文旅函〔2020〕282号
赵海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音乐产业发展,打造人文湾区的提案》(第20200799号)收悉。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省税务局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在音乐产业领域搭建平台,打造品牌,出台扶持政策,生产优质作品,完善版权交易等建议针对性很强,对通过音乐实现文化沟通、共建人文湾区,凝聚三地民众文化共识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我们采取积极措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音乐产业发展,有效传承弘扬岭南文化,促进多元文化交流融合,推动共建“人文湾区”。
一、创造政策条件,推动音乐产业发展
(一)制定出台音乐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牢牢把握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和新时代音乐发展的正确方向,2016年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广东音乐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音乐产业发展的组织引导和政策扶持,提升音乐作品的创作生产能力,加快音乐产业的创新与融合发展,扩大音乐品牌影响力和辐射力,增强音乐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着力打造一批音乐精品和品牌活动,建设音乐产业基地和园区,推动广东音乐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目前省委宣传部正在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等单位编制“广东音乐促进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您提出的建议对编制工作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广东音乐发展现状,突显广东音乐的地域特色,聚合粤港澳大湾区音乐资源,聚焦重大时间节点,聚力音乐创作生产,推出一批音乐精品佳作,培育出一批音乐人才和名人、名团,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音乐品牌活动和项目,用音乐传播广东声音,讲述广东故事,助力粤港澳人文湾区建设。
(二)加强音乐人才的培育引进
文艺的繁荣发展,关键在人才。我省从促进大湾区人才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培养青年拔尖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人才公共服务等方面发力,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高地,惠及包括音乐人才在内的广大文化艺术领域人才。一是推动了粤港澳职业资格单边认可,将逐步实现粤港澳三地职称评价对接,2025年初步实现粤港澳三地职业资格互认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二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珠三角九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给予补贴。目前已有广州等8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认定标准。三是将文艺专业人才纳入省有关人才计划和培养工程,建立全省艺术专业重点培养人才项目库和培训机制,鼓励文艺院团与全省大专院校联合办班,深入开展“结对子”活动等。四是全面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持卡人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一卡通”便利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音乐人才培育和引进工作,做好音乐领军人才梯队计划,常态化、系统化做好广东音乐领军人才梯队储备工程,提升本土优秀青年音乐家在全国及海外的专业影响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音乐复合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实现人才培养社会化。推进音乐产业人才培养的市场化运作,鼓励音乐企业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用好省文化人才引进政策,畅通人才引进通道,鼓励音乐企业以项目聘用、任务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吸引海外及港澳地区音乐专业人才落户广东,积极营造爱才、敬才、扶才、安才的良好环境。
(三)对音乐企业的税收政策
针对您提出对音乐企业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答复根据现行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除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下放地方的具体政策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集中在中央,省以下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音乐产业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下一步将加强税收政策研究,主动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音乐产业发展争取更多税收政策支持。
(四)支持成立音乐行业社会组织
您提出成立粤港澳地区音乐产业协会等民间组织,汇聚三地音乐创作者、业界代表等,搭建粤港澳音乐产业阵地,加强沟通交流,对此我们表示认同和支持。近年来我省注重拓宽路径、丰富手段,鼓励和引导包括行业协会、民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根据现行社会组织管理规定,成立相关社会组织应留意以下三方面规定:一是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如成立跨粤港澳三地的音乐产业协会,应向国家民政部申报;在广东省内可以广东省粤港澳音乐发展促进会的名称向省民政厅申请成立。二是社会团体的个人会员应为中国公民,单位会员应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同样存在行政区域管辖要求。如在广东省申请成立的社会组织,其单位会员应是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三是申请成立涉“粤港澳大湾区”领域或名称中包含“粤港澳大湾区”“粤港澳湾区”“大湾区”等字样的社会组织,须先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程序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二、搭建平台,打造品牌,扩大音乐作品影响力
(一)加强创作引导,推出音乐精品和主题活动
我省围绕重大时间节点,聚焦时代主题,加强规划引导,推动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中华传统与岭南文化题材、青少年题材等主题创作,开展歌曲、交响乐、民族音乐、音乐剧等专题创作活动,鼓励创作具有中国风骨、岭南风格、世界风尚的原创主题音乐精品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推进广东民间音乐创作和“大众歌曲”、粤语歌曲的创作生产。近年来音乐创作取得较为丰硕成果,歌曲《再一次出发》《信仰》入选全国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优秀作品。大型民族交响套曲《丝路粤韵》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通过海上丝绸之路的音乐旅程将广东音乐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异域风情融会贯通,国内外巡演及进校园演出获得广泛赞誉。
在线下举办了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广东国际青年音乐周、广东省艺术节等艺术交流活动,加强粤港澳三地音乐资源交流互通。2019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下设的专项活动国际音乐季成功举办,开展了20场音乐交流演出,整合资源打造品牌,提升文化融合发展的创造力,为粤港澳三地音乐交流搭建高端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以项目带动生产,以项目促进繁荣的精品生产模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实施音乐作品的挖掘、孵化计划,对优秀作品进行成果转化。完善音乐创作生产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和推荐优秀音乐作品、音乐人才、音乐项目参与申报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文化部“三个一批”扶持计划。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设立优秀原创音乐扶持基金和音乐产业发展基金,对优秀音乐作品、音乐企业和音乐人才进行资助或奖励。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音乐创作生产,多渠道解决音乐创作生产经费投入问题。
同时,依托广东优势继续汇集国内国际音乐资源,打造具有国际性、专业性、创新性、开放性和市场化的大型音乐主题活动品牌。筹备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音乐季,创新办好“南国音乐花会”“百歌颂中华——广东省合唱大赛”“广东民歌民乐大赛”“广东流行音乐大赛”等。联合港澳举办“粤港澳名家音乐会”“粤港澳青年原创音乐作品展演”等音乐专项活动,从不同层面推动粤港澳三地音乐家的互动交流合作,联动三地青年原创音乐人共同打造记录湾区发展的原创作品,以音乐架起桥梁,互通情谊。
(二)搭建“互联网+音乐”传播平台
我省大力营造数字经济发展氛围,促进互联网音乐企业发展,促进音乐产业与科技融合,促进优秀音乐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目前我省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中有783家涉及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产品,其中2019年新增169家,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等珠三角地区,同时拥有一批在全国拥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网络音乐企业,如酷狗音乐、QQ音乐等。短视频和网络直播表演的流行,为音乐传播提供了新的渠道和方式,为音乐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履行网络音乐运营单位审批及其他行业管理相关事项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20天压缩至10天,时限压缩率50%,行政审批效能走在全国前列。同时,进一步推动审批权限下移,将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事项委托给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网络音乐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增强传统广播电视媒体传播效应
省广播电视系统通过完善广电栏目节目强化大湾区音乐传播品牌效应。广东广播电视台正在探索打造“大湾区流行音乐媒体联盟”机制,开设常规栏目推介大湾区音乐作品。音乐之声广播频率联合省内19家地市级电台、香港新城电台、澳门电台主办的《粤语歌曲排行榜》品牌持续提升,推动粤语流行音乐扩大影响力;联合全国27家省级音乐电台以及香港新城电台、澳门电台、台湾音乐联播网、美国三藩市星岛中文电台打造《音乐先锋榜》,将大湾区音乐作品推送到全国甚至全球。广东广播电视台打造《国乐大典》音乐电视节目品牌,在各季档期邀请粤港澳三地的演奏家及知名艺人、文化学者参演,将民乐金曲进行再创作,传承及弘扬广东音乐。深圳广电集团娱乐中心策划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青年艺术嘉年华超级演唱会”,作为深圳市落实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工作的重要举措,目标是打造国际流行音乐文化顶级IP。同时我省各广播电视媒体积极通过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音乐产业的报道和传播,为打造人文湾区营造深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音乐版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
我省不断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引导音乐工作者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音乐工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省音协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音乐工作者规范音乐创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音乐版权保护,省委宣传部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要求,结合国家版权局有关工作部署,支持音乐龙头企业行业设立音乐版权交易服务点,逐步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音乐版权交易中心。省委宣传部将在版权价值评估等版权交易基础工作上予以指导,并对有关交易作品进行重点保护,突出对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监管,完善与国家对接的省级版权监管服务平台,推进网络环境下音乐版权保护的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音乐交流,推动行业协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7月31日